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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 以及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代码和学院全称
1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办学者和主管部门
四川川音绵阳艺术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教育厅厅长。
第三,办学体制和层次
四年本科;三年制大学。
四。办学性质和类型
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
动词 (verb的缩写)机构类型
文化和艺术。
六、按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
我院将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上报各省(市、自治区),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志愿填报指南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分册。
七。训练目的
学校作为文化艺术类院校,旨在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专业为科学与时尚,涵盖艺术、法律、文学、历史、工程、管理等6个本科学科,文化艺术、新闻与传播、金融与商业、旅游、教育、体育等6个专业学科。涉及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材料、电子信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旅游管理、金融、财务会计、市场营销、会展、语言、文秘等23本书。
学生入学后,根据所选择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以从事音乐、舞蹈教育和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与录制、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等工作。从事艺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从事艺术相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鉴定与设计;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传承发展。
八。外语
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言不限。然而,进入学校后,所有候选人都以英语作为他们的第一外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一定要认真填写志愿。
九。男孩与女孩的比例
男女生比例不限。
X.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XI。录取规则
(1)除宝石与材料技术专业只招理科考生外,其他专业均为文科和理科专业。
(二)录取方式:
招生工作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在高级考生中,如果通过了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如果省级招生部门没有其他特殊要求,一般按照文学考试成绩(排名分)由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先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招生体检、高考文化和专业考试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省级招生部门无其他特殊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排序(文理统一;四川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同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四川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份招生部门官网或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成绩。
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被录取的新生凭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院长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满后未请假或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的质量,入学后,学校会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被注册并获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照各省(市、区)2019年发布的《高等学校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3)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空缺,接受其他志愿考生。如名额已满,不再接受进一步志愿报名。
(4)奖金政策:
认可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减分政策,将加减分后的投档分数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
(5)专业成就的认可:
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立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点的省(市、区),所有考生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对于没有专业考点的省(市、区),我院将承认省(市、区)统考(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没有相关统考(联考)科目的专业,必须到就近的我院有考点的省(市、区)或在我院本部考点参加相关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果所报专业(方向)在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统考成绩对我院校考成绩和录取是否有影响,将按考生所在省(市、区)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为。
十二。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12000元/生/年,专科专业10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6000元/生/年,专科14000元/生/年。
各专业学费如有调整,按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学历证书和证书类型
如果被录取的学生已完成学业,各科成绩合格,我院将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的名义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专升本政策
优秀的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专升本”统考。学院将择优录取,在相应的本科专业学习两年,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位证书,符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十五。学院的邮政编码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61000。
十六。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报名专用传真:0816-6357996
十八。网络咨询
QQ:200714043
十九。新媒体咨询
微信招生公众平台账号:四川文艺招聘学院
Xx。退款方法
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文件和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章程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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